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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商标形式包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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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商标形式包含什么?

作者:广东瑞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17 08:03:57

现如今无论什么行业都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想要在市场中赢得胜利,需采取有效的上半夜战略,而品牌推广是重要的战略之一。产品质量与服务是打造品牌的硬件,而商标是品牌打造的软件。商标对企业而言就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因此很多企业越来越重视商标的作用,广州商标注册、商标转让都是获取商标专用权的重要途径。

一、什么是商标转让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所有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其所有的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下面小编告诉大家商标转让流程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注册公司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三、商标转让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准备申请书件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双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直接办理的,申请人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转让规费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为1000元人民币。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四、商标转让办理注意事项

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不应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2、转让人、受让人为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的法律文件。

3、转让申请提交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转让申请,商标局给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4、如果转让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给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转让申请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

5、转让申请核准后,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对于注册商标,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6、转让申请被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发出《视为放弃通知书》或《不予核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7、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8、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将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9、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由于商标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知识专业性较强,因此很多企业对商标的理解不够透彻,在申请办理商标注册时容易因一些细节问题而耽误商标注册进程。商标注册过程较复杂,很多企业都会找一家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省去办理商标注册的麻烦。

1、2018年上半年(6月底),实现广州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电子发文、当事人网上自行打印。

2、自2018年6月8日零时起,商标注册证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商标申请、受理、审查、异议、评审及行政诉讼等程序中的流程及文书格式暂不改变,相关文书加盖原机构印章作为代章;商标行政复议流程及文书格式暂不改变,相关文书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专用章。

3、自2018年6月8日零时起,原产地地理标志的受理、批准及核准公告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

4、自2018年6月8日零时起,专利证书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专利申请、受理、审查、复审、无效宣告、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程序中的流程及文书格式暂不改变,相关文书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应业务用章。

5、自2018年6月8日零时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受理、审查、登记及撤销等程序中的流程及文书格式暂不改变,相关文书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应业务用章。

6、2018年底前: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放时间压缩到1个月,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压缩到6个月,商标转让审查周期压缩到4个月,商标变更、续展审查周期压缩到2个月,商标检索盲期压缩到2个月。

商标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其商标专用权转移给他人所有的行为。经过转让,转让人失去商标所有权,受让人获得商标专用权,成为商标所有权人。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1、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广州商标注册成功后并不是就万事大吉了,也还是有可能被撤销的!那么在哪些情形下会出现商标被撤销的情况呢?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商标无效宣告程序。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可以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或者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驰名商标进行恶意抢注的不受5年时间限制),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如果商标被宣告无效,商标权利人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商标无效宣告复审或答辩,如果结果还是宣告无效。最后的机会就是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

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程序。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如果企业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请,则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局提交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据,或者向商标局说明商标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限制、破产清算等,否则将有很大可能被撤三成功,导致商标被撤销。

三、商标局主动依职权撤销的情形。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一些企业认为,改变了商标注册地址、注册人信息也没什么关系,岂不知注册商标被提撤三异议或面临其他变动时,商标局会按照商标注册证上登记的注册地址下发书面信息通知商标注册人,注册地址的变更令企业无法及时收到相关信息,从而错过挽救时机,最终可能导致企业商标被死亡。在取得商标证书后可能面临的纠纷中,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商标的使用证据,我们要学会有效的保留使用证据。

一般来说,最常见的证据包括广告,宣传册,发票,合同,各类活动等。要善于在相关证据中显示商标信息,显示使用时间。或者预留其他辅助证明证据。比如有关发票,可以在备注栏填写商标信息等。商标取得证书后,需要做好商标监控,以防自己的商标被撤销的情况发生,同时做好知识产权的全面防范,对已有的商标进行近似监测,通过不定期监控对比自己持有的商标与商标局的《商标公告》当中的商标数据,发现近似商标或对自己品牌商标可能造成影响的商标并进行异议,对自己的商标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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