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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区公司商标续展要警惕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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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区公司商标续展要警惕的陷阱

作者:广东瑞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2-23 08:29:03

消费者实际混淆的证据,既可能表明市场中消费者存在混淆可能性,也可能因为不符合混淆可能性的要求,不能代表系争商标所涉及的消费者群体的认知状况,无法证明混淆可能性的存在。消费者实际混淆的证据,既可能表明市场中消费者存在混淆可能性,也可能因为不符合混淆可能性的要求,不能代表系争商标所涉及的消费者群体的认知状况,无法证明混淆可能性的存在。

同样,即便原告在诉讼中无法提出实际混淆的证据,也不一定就表明,市场中的消费者不可能对系争商标发生混淆。那种认为原告不能够在诉讼中提出实际混淆的证据,就表明了市场中不可能发生混淆的观点过于绝对化。实际上,原告在诉讼中提不出实际混淆的证据,可能有各种原因,并不表明市场中的消费者不会发生混淆。

首先,当系争商标所标示的商品价格较为低廉时,消费者通常会施加较低的注意程度,这就难免对商品的来源或关联关系发生混淆,而发生混淆后由于商品的价格较低,消费者也可能不会在意或意识不到,或者即便知道了也不会去联系商标权人或向有关部门投诉,这样商标权人就很难获得消费者实际混淆的证据。

其次,当原告和被告的商品在市场上共同存在的时间较短,或者被告的商品与原告的商品并不在同一个销售渠道销售,消费者也可能由于被告商品并未大量地在市场上销售而没有接触到被告的商品,不会发生任何实际的混淆。这时在诉讼中要求原告提出实际混淆的证据就是勉为其难。

最后,即便原告和被告的商品在市场中共同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消费者能够接触到原告和被告的商品,消费者也可能在发生混淆之后没有向商标权人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甚至可能没有意识到自己发生了混淆,在这种情况下,商标权人也很难收集到消费者发生实际混淆的证据。可见,对广州商标注册人无法提出实际混淆的证据,要结合具体的案情进行分析,不可以依此直接推断市场中不存在消费者混淆可能性。

原则上,商标法并不要求商标权人提出实际混淆的证据,当然也就不能够从商标权人无法提出实际混淆证据的情况直接推导出混淆可能性不存在。实际上,很多法院确认商标注册人无法提出实际混淆证据这种情况之后,一般都会结合原被告商品共存于市场中的时间、原被告商品的价格等因素去判定,考察实际混淆证据的缺乏是否是对混淆可能性不存在的有力证明。

如果原被告共存于市场中的时间足够长,消费者还没有发生实际的混淆,就可能暗示消费者已经正确地区分了原被告的商标,不容易对系争商标发生混淆。关于实际混淆证据的存在是否能够说明原告的商标获得了第二含义,也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去判定。实际混淆证据的存在,并不能直接推定出消费者混淆可能性的存在。法院还会结合具体的案情对实际混淆证据在混淆可能性判定方面的证明力进行考察。

同理,实际混淆的证据也无法直接推定原告的商标获得了第二含义,法院也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对实际混淆的证据进行考察。如果有消费者确实发生了混淆,但这种混淆是零星的、个别的,或者是基于消费者自身的疏忽,这就无法代表相关消费者群体对系争商标的认知状况,不能表明相关消费者都会将原告的标识视为商标,表明原告商标获得了第二含义。反之,如果双方的商标在市场上共存了足够长的时间,消费者实际混淆的证据也并非零星的、个别的现象,这就可以说明,原告的商标获得了第二含义。

专利申请文件的写作方法

一、专利申请文件的概念专利申请文件是个人或单位为申请取得专利权向国家专利局提交的一系列文件的总称。

二、专利申请文件的种类及使用范围我国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这三种专利须提交的文件略有不同: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应提交专利请求书、专利说明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专利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文件。

三、专利申请文件的主要特点

1.新颖性

专利申请文件所包含的内容必须是在国内外的出版物上没有公开发表过的,属于国内外首创的。

2.实用性

专利申请文件对发明创造的阐述很具体、可靠,能够制造或使用,对制定解决具体技术问题的方案有重要参考价值。

3.时间性

专利申请要抢时间,专利文献公布也有时间规定。专利说明书要以最快速度公布于众。

4.规范性

专利申请文件基本上都按照国际统一的格式和体裁,著录有统一的识别代码,国家名称有统一的代号,还有统一的国际专利分类号。

四、专利申请文件的格式及要求:

1.专利请求书

专利请求书是要求授予专利的主要申请文件之一,一般按照专利局所提供的标准表格进行填写。主要项目有:

⑴发明、实用新型或设计名称。填写名称要求简短、扼要、准确。

⑵发明人或设计人姓名。姓名—般要求用真实的全名,姓名后面不加“同志”或其他职务称谓。

⑶申请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申请人为个人时,应写出姓名;申请人为单位时,应写出单位名称,单位名称不要用简称。如果专利申请是由几个人共同提出的,则要指定一个共同申请人或代理人为其代表人。没有指定的以第一署名人为代表。

⑷申请人地址。一般应写明申请人的永久性地址。申请人地址的写法要便于快速、准确地投递。有的国家还要求写上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报、电传挂号等。

(5)申请日。申请日是申请专利的日期,通常是以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来确定的;如果申请文件是通过邮局寄发的,则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6)优先权。优先权即享受优先待遇的权利,有优先权日的应注明第一份专利申请提交国、申请日期、申请号。

2.专利说明书

专利说明书是详细阐述发明技术实质的文件,供专利机构审查、印刷、公布并征询意见。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颖性做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说明书的内容,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⑴扉页。在扉页上印有专利文献和有关法律文献的著录项目。专利文献的项目可分为四部分:

①号码。文献号、申请号、优先权申请号。

②日期。申请日期、优先申请日期、公告日期。

③名称。出版此专利文献的国家的、地区的或国际产权管理机构的名称、优先权申请案提交的国家名称、与文献有关的人员的识别(系指申请人、发明人、律师等)。

④有关技术内容的情报。文摘种类简述、国际专利分类、本国分类号、发明题目、不包括在叙述正文之内而单独列举的有关先前技术的文献目录、摘要或权项。

⑵正文。正文包括:

①名称。名称应能准确和简明地确定发明对象,与发明范围完全相符,与专利请求书中的名称一致。

②序言。说明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创立发明之前本领域的技术水平和现有技术存在的缺点,本发明的目的与技术优势等。

⑧主体。这是说明书的核心部分。说明发明细节和解决的手段,往往列出若干实例和最佳的实施方案,并说明采用本发明后将会得到的技术经济利益等。

④附图。附图主要是说明说明书中所包括的零部件或各种方案,图的内容不应超出说明书的文字内容。附图包括示意图、线路图、图解、工艺流程图和其他绘图。

3.权利请求书

权利请求书(又称请求权项)是专利申请人要求法律保护的对象或范围,即发明人的独创部分,是排斥他人无偿占用的具体内容。

权利要求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两种。

独立权利要求是从整体上反映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主要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的写法,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分说明所属技术领域;特征部分说明发明本身所要求保护的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是就前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所提出的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的写法,分引用部分和特征部分。先引前述权利一项或多项,后写特征。写引用部分时,只写明被引用权利要求的编号即可,并尽可能把编号写在句首。在写特征部分时,应写明附加的技术特征,对被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进一步加以技术上的限定。

权利要求书应该正面地、清楚地、完整地、准确地限定说明书中所描写的发明技术特征,并不得超出说明书范围,所用的技术术语也应与说明书使用的相一致。

4.说明书摘要

摘要是对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基本组成因素或主要技术特征的简短陈述。它可以帮助专业人员或审查人员进行专利文献检索。摘要一般包括题目和摘要本文两部分,字数一般不超过250个字,并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

5.外观设计文件

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的内容及格式,基本上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相同,但是要注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类别。

申请外观设计,除提交请求书外,主要应提交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图片或者照片应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或不同状态,清楚地显示出请求保护的对象,必要时也可以附送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样品或者模型。

6.其他文件

前面所述五种文件属于各国都要求提交的基本文件。此外,根据各国规定及各类申请案的特殊原因,还有以下几种文件:①证明公约优先权的文件,可与基本文件一起提交,也可以稍迟些日子提交。如英国、日本和西班牙的迟交期为三个月,法国为四个月,美国为六个月。②证明展览优先权的文件。③申请转让证明,在美国和加拿大等实行发明人申请制的国家,当非发明人提出申请时,非发明人同时或事后在规定期限内要提交“转让证”。④专利代理人承办事务的委托书,如《发明人委托专利律师承办专利申请的宣誓》。

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广州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商标侵权事件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标侵权。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侵权行为还有非常多,不止是在商标名称的使用上,还有其他方面。除普通的商标侵权外,还有特殊侵权。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特殊的商标侵权。

商标的反向假冒商标的反向假冒也称商标的反向仿冒,是指经营者合法取得他人拥有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未经商标注册权人同意,擅自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后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商标反向假冒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向他人虚假地表示商品的真实来源,其实质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我国修改后的新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这是商标反向假冒行为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的法律依据。在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中,擅自除去他人的注册商标,在该商品上粘贴自己的商标销售,不仅违反对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也影响商标的本质功能,使原商品的注册商标难以有效发挥其识别作用,引起商品流通秩序的混乱。

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同时,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人擅自更换他人的注册商标,妨碍了原商品生产者扩大其商标知名度和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的份额,亦违背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与法律原则。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商标反向假冒行为,侵犯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违背了商标立法的精神,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对驰名商标的侵权的认定由于驰名商标内所蕴涵的巨大投入和可预期的经济利益,驰名商标长期是不法侵权者觊觎的对象,因此,对驰名商标侵权的认定与一般商标不同,前者更宽泛。因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主要是从横向和纵向两方面入手,横向使与驰名商标;近似;的标识范围扩大,扩大到了纵向则使驰名商标所标示的商品或服务类别扩大,从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扩大到非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达到给予特殊保护的目的。

世界有关商标的知识产权公约也是基于这种思路来认定驰名商标侵权以保护驰名商标的。如《巴黎公约》规定:凡系被成员国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标识,一是禁止其他人抢先注册,二是禁止其他人使用与之相同或近似的标识。《知识产权公约》则进一步规定:宣布《巴黎公约》的特殊保护延及驰名的服务商标,把保护范围扩大到禁止在不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我国目前对驰名商标侵权的认定基本上也是沿袭了这种思路。我国《商标法》第13条第2款规定: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注册实践中出现的联合商标、防御商标也是这种思路的结果。但由于是驰名商标,与一般注册商标的侵权相比较,其除了在横向、纵向的范围有扩大外,还有其他的典型的商标侵权所不具备的侵权形式,学理上称之为;淡化;方式方法侵权。所谓;淡化;就是以其中一种方式歪曲、减弱甚至消除具有某种驰名商标的特定商品(服务)与特定的商品生产者(服务提供者)的联系,导致商标的显著性和吸引力弱化,从而引起消费者的混淆。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三五零号公告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受疫情影响的当事人办理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事务的合法权益,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现对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事务办理的相关期限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适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请求恢复权利。请求恢复权利的,无需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但需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附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

二、当事人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不能正常办理相关商标事务的,相关期限自权利行使障碍产生之日起中止,待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继续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权利行使障碍导致其商标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请求恢复权利。

三、当事人因疫情相关原因延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适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请求恢复权利。请求恢复权利的,无需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但需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附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

四、办理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事务的各类期限,届满日在2020年春节假期期间的,期限届满日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春节假期的安排顺延至假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首先,部分商标业务可适用期限中止。当事人办理商标业务补正、审查意见书回文、商标规费缴纳、同日申请提供使用证据和协商回文、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提供使用证据,办理商标异议、商标驳回复审、不予注册复审、无效宣告复审、撤销复审的申请、答辩、补充证据,以及请求无效宣告的答辩、补充证据等商标业务,因疫情导致其不能在法定期限或指定期限内提出的,相关期限自权利行使障碍产生之日起中止,待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继续计算。

其中,权利行使障碍产生之日是指当事人因新冠肺炎开始住院、隔离,或者因所在地区疫情防控措施不能正常办理商标业务之日。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是指当事人因新冠肺炎住院治疗、隔离结束,或者所在地区开始复工、人员管控结束之日。基于本次疫情的特殊情况,为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权益,当事人同时存在上述时间的,适用对其最有利的时间作为权利行使障碍产生和消除之日。其次,当事人在办理上述商标业务时,可提交适用期限中止的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列明当事人疫情期间所在地区、权利行使障碍原因和消除时间,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再次,主张期限中止当事人应提供感染治疗、被隔离或者被管控期限等证明材料,但当事人所在地区政府公开发布的延迟复工通知除外。为减轻受疫情影响的当事人负担,针对多件同类业务申请以相同事由主张期限中止的,可以仅提交一份证明材料,将该证明材料随其中一个案件提交,其他案件仅需在适用期限中止申请书中写明该证明材料所在案件的申请号。

最后,当事人因疫情未能在宽展期内办理广州商标注册续展申请手续,可能导致其商标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并附送相关证明材料。为了方便各位客户办理商标注册等业务,本公司特开通全程网上办理,安排专人线上值班,所有文件只需通过邮件,QQ,微信等方式发送给客服人员即可享受1小时内申报的极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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