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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标注册抢注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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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标注册抢注的应对措施

作者:广东瑞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9-20 08:48:21

商标是商品生产者的无形财产,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那么,广州商标注册抢注的应对措施是什么呢?

第一,要强化商标先行意识:秉承自愿注册商标原则和申请商标在先原则,企业应对已经在他国进行交易的商标及时补过、尽快注册,对即要打入他国市场的商标提前、及时注册商标。

第二,适当构筑防御性注册: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商标注册,以免受职业商标炒家的侵害。

第三,加强海内外市场监测: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应委托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市场追踪监测,及时反馈侵权信息。

根据《商标法》第30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商标注册被驳回的原因有哪些?

(一)、盲期的商标查询不到申请商标申请之前,在商标局网站相似查询到的是三个月以前申请注册商标,而期间这三个月的商标申请信息是无法准确查询的,这就造成了申请注册商标有可能与已经申请注册了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而申请商标注册人无法提前知悉。

(二)、与已经申请、初步审定、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相似商标注册申请人需要经专业的代理机构在申请前对商标进行检索,以确定是否存在上述情况的近似商标,评估商标注册成功的概率,使商标注册人对商标申请情况有整体的把握和认知。

(三)、不符合《商标法》第十条、十一条、十二条的规定。《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四)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五)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如:卫生洁具上注册使用印第安人文字标识。

(六)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如:健康、长寿、作为香烟的商标,用万能作为药品商标。

(七)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如香港、东京纽约。

增资变更、地址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法人股东变更、企业名称变更、股权变更等各类变更业务。忒牛财税帮助各类内外资企业快速完成各类变更业务,主要包括: 

一、变更企业经营地址,公司经营地址变更分以下两种情况: 1.同区变更地址; 2.跨区变更地址。 在实际的操作流程中有很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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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更企业法人 忒牛服务商务咨询目前总共服务过上千家变更企业变更法人案例,涉及到各个行业,高效的完成需求。  

四、变更企业名称  

五、注册资金变更 1.普通增资; 2.公司(企业)二期缴付; 3.公司(企业)二期缴足; 4.公司(企业)增资分期缴付; 5.公司(企业)减资验资报告; 6.公司(企业)合并验资报告; 7.公司(企业)分立验资报告。  

六、股权变更  

七、公司性质变更 忒牛企业服务商务咨询目前总共服务过数百家公司性质变更案例,涉及到各个行业,包括内资转外资、外资转内资、有限转股份制公司等变更需求。 

八、其他企业相关变更业务  公司变更业务企业需要准备的基本材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新法人签名、盖章)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新法人签名、盖章) 3.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签字、盖章 4.股东会决议 签字、盖章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6.变更登记审核表 7.营业执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 8.变更类业务其他所需文件。

收到《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的申请人只要异议答辩得当,该异议并不影响商标的正常注册。一般情况下,在提交商标注册大约半年之后,有的申请人可能会收到商标局寄来的一份《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这是因为申请的商标在公告期被他人提出了商标异议申请。但这并不是商标注册的必经程序,收到《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的申请人只要异议答辩得当,那么就不会影响商标的正常注册。   

一、商标异议答辩期限 一般来说,被异议人进行商标异议答辩的法定期限为收到商标异议材料副本之日起30日内。 若被异议人选择放弃答辩,或者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答辩,都将被视为放弃其答辩权利;其后商标局将依照异议人提出的异议理由、相关证据等,裁定异议商标是否存在存在近似商标、是否系恶意抢注商标等问题。商标被宣告无效概率甚大。

若被异议人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答辩,被异议人可针对商标被异议理由做出针对性反驳。商标局在认真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陈述事实和理由,并经调查核实之后,将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裁定:若异议理由不成立,异议商标将予以核准注册;若异议理由成立,异议商标将宣告无效。 

二、商标异议答辩方式 商标被提出异议申请后,被异议人需要进行商标异议答辩,一般有以下两种方式:

1.被异议人在法定的时间期限内自行将相应的答辩理由和证据材料寄送商标局,这种方式对申请人的专业性要求比较高; 

2.被异议人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答辩事宜。 

三、商标异议答辩流程和时间 

1.被异议人进行材料准备; 

2.被异议人自己提交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提交材料,提交材料须在1个月内作出; 

3.商标局在收到商标异议材料后,受理该商标异议答辩事宜,时间一般为1-3个月; 

4.商标局对商标异议材料进行审查裁定,并下发决定书,时间一般为12个月内。 

另外,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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