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标注册_代理_查询_费用

谈谈广州商标注册地址变更的重要性

站内公告:欢迎来到广州商标注册公司!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广东瑞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谈谈广州商标注册地址变更的重要性

谈谈广州商标注册地址变更的重要性

作者:广东瑞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15 08:51:08

商标成功申请仅仅只是商标运营的一步,而对商标的细节管理,决定商标是否能够长久的运营下去,今天就来谈谈广州商标注册地址变更的重要性。

一般情况下一个商标申请下来的时间大概是一年半左右,而如果遇到其他情况的话则可能需要几年以上的时间,再加上商标是每十年进行一次续期的,所以商标流程的时间跨度比较长,这就导致了申请人很有可能已经更换了电话,留下的联系电话早已成了空号,或者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地址早已更换,而商标注册的地址却还是原来的地址。

有些商标注册申请人就是因为自己的主体营业执照地址变更了,与商标注册地址不一至了,也没及时告知帮助他们代理商标注册的机构,也没有及时向国家商标局及时提出变更申请,从而造成重大的损失。商标注册人或地址不及时变更影响太大了,希望大家可以重视。

通常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注册商标前,需要检索查询商标局官网数据库,以判断所申请商标是否和已注册商标、或在先申请商标构成近似,进而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商标查询盲期的存在,使得商标注册申请不会100%成功.商标注册审查流程商标局收到注册商标申请后,需要在对商标进行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判断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资料是否存在问题,商标是否缺乏显著性、是否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若商标顺利通过了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商标会被录入到商标局数据库中。

什么是盲期?商标查询盲期指商标局受理商标申请后,经过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将商标录入到数据库前而形成的真空期;在商标盲查期内,很多在先申请的商标尚未被录入到数据库中,因而任何人都查不到这些商标的信息,自然也无法知晓所申请商标是否和在先申请商标构成近似。

任何人申请商标注册不可能100%成功!《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遵循在先申请原则,若两个或两个以上商标申请人,以相同或近似商标申请注册,商标局将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因此商标查询盲期的存在,决定了任何人申请商标注册不可能100%成功。

注册商标被驳回了怎么办注册商标被驳回了怎么办,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下解决办法。在收到商标驳回的时候,首先要看商标局的具体通知,是以绝对理由驳回还是相对理由驳回,以此进行驳回复审。绝对理由驳回主要是因商标违反了《商标法》中关于禁止某些标志作为商标注册的规定,主要是《商标法》中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

这些规定,也称作驳回商标申请注册的“绝对理由”,违反禁止性规定的,理应驳回。如果说对该驳回理由不服,想要进行驳回复审的话就要进行直接论证和间接论证。直接论证:申请人能够将申请商标的情形归因至《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中规定的审查原则的例外情形;间接论证:申请人可以举证证明其在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日前,长期将其本身不具有显著性的标志作为商标使用在自己的商品上,申请商标与所使用的商品之间已经建立起了很强的对应关系,相关公众认为该标志指代的就是其使用人的商品,该标志事实上已经发挥出了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相对理由驳回主要是与在先商标权发生冲突。所谓的与在先商标发生冲突,就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这个因素也称驳回的“相对理由”其中,同一种商品(服务)指名称相同或者名称不同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服务);例如,国内很多厂家生产的“儿童早教机”,“电脑发声图书阅读器”等,就属于不同名称但指同一事物。类似商品(服务)指在功能用途、原料、销售等方面具有大致相似特征的商品(服务),例如,长袖T恤和短袖T恤;相同用途、相同功能的商品(服务)可能类似,例如,医用营养品和保健品相同商标是指与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与注册商标在视觉听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产生误导的商标。例如,凤凰牌自行车商标中凤凰图案的尾巴上的羽毛是十二根,如果只是把羽毛改成十一根或十三根,其他不变,那对普通消费者来说是难以区分的,是与注册商标“基本相同”的。近似商标指文字、数字、图形、颜色或声音等商标的构成要素在发音、视觉、意义或排列顺序以及整体上虽有一定区别,但是容易产生混淆的商标。例如,发音相似的丰泽园和丰泽源,文字字型相似的ABC和ABG,文字含义相似的玫瑰花和玫瑰,监狱在实际审查中对商标的相同和相似判定的复杂性,就不一一列举详情可咨询我们。相对理由的驳回复审也包括直接论证和间接论证。直接论证:论证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与他人在先申请商标不存在相同或近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间接论证:

(1)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市场上长期共存在中国或外国市场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客观上已长期共存,能够起到区分各自商品来源的作用,相关公众并未因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共存而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2)申请商标使用时间较长、已建立较高市场声誉和形成相关公众群体。(3)存在有利的在先审查例在商标局或任何外国商标行政机关的审查实践中,存在与本案情况相似的在先审查例,在这些审查例中,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彼此共存的两注册商标之间的差别与申请商标和引证商标之间的差别性质相同。

商标撤销的原因,注册商标撤销是指国家商标局对违反商标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决定或裁定,使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程序。那么商标撤销的原因有哪些?

商标撤销的原因商标撤销的原因一: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撤销的事由使用不当撤销,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合理使用注册的义务而其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撤销的情形。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撤销,以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其合理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为限。注册商标所有人承担注册商标的合理使用义务,应当使用注册商标,并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使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所有人怠于使用注册商标或者违反法律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构成使用不当。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撤销的事由包括:

(1)商标局依职权的撤销:a、自行改变注册商标;b、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2)依申请的撤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c、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d、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商标撤销的原因二:注册商标使用不当被商标局作出撤销决定后的复审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上一篇:较为复杂的广州商标注册

下一篇:广州商标注册一定能成功吗?